公司会计利用公司名义,犯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害人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被害人吗?
2024-11-03 04: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此,如果公司的会计利用公司的名义实施了上述行为,并导致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结果,那么公司作为直接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是否能够向公司请求赔偿,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在实践中,通常情况下,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要求公司赔偿其因受害而遭受的损失。然而,具体能否获得赔偿,需要依据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具体认定结果为准。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查阅最新的法律法规信息,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益保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