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918年年初重新装修了房子。当时装修公司的承诺是2018年5月20号交工。延期至今,又推迟至7月20号交工。当时签署的合同上并未写明拖延工期的赔偿措施。装修款一共四十万,现在只剩2万还没有付。请问我可以起诉装修公司并要求赔款吗?起诉的渠道又是什么呢?
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且在合同中约定有逾期违约责任条款,则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装修公司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同时,您也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支付剩余未付款项。在提起诉讼前,建议您先与装修公司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您无法与装修公司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认为对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那么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之一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调解机构或仲裁机构解决争议。 将装修公司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承担违约责任。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由其协助调解纠纷。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收集和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便在法庭上支持您的主张。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