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一个朋友合伙入股一家美容院,前期是我一个人出的钱,她是后面再加进来的,总的股份是4份,我跟她共同拥有一份,我分干股,她负责在里面上班,每个月也有工资领!从她入股进来以后所有的利益支出都是我们两个平坦!但是因为我比他先入股就比他多投几万,所以我要求他必须做满3年后才有股份处理权,要卖要转都随他,没做满就是自动离职什么都没有!但是才一年多店就做不下去了要转店,这种情况我和他那股份该怎么分配?还有就是我们前面几个股东合伙也没签合同,我跟她又是签的个协议,不知道有法律效益不?
2025-06-01 17:40尊敬的客户, 您好!首先感谢您向我咨询有关您的合作事宜。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文件来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存在一定的风险。 关于您与合伙人之间的权益分配问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原则,并非股东之间可以自行约定股权份额和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对于您提到的“如果店里做不下去需要转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按照出资比例获得相应的赔偿。不过,具体的比例需要参考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对股权转让的规定。 同时,您还应该关注的是,尽管您认为自己在入股时投入更多资金,但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考虑到公平原则,避免因一方的优势地位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最后,无论何种情况,作为合伙人,您应当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共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请随时联系我获取更多的法律咨询和支持。 祝好! [您的姓名] [你的职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