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在攀出车祸,保险公司说伤残鉴定由他们联系的成都伤残鉴定机构到攀来鉴定,攀有伤残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的做法合法吗?我们要求要攀的伤残鉴定机构鉴定。
2025-03-16 05:4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您母亲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赔偿,并且应当将伤残鉴定工作交由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如果您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存在其他问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鉴定或申请仲裁等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