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政府签订的承包合同2017.12.31日到期。合同中明确一:合同到期后我有优先承包权并且确定了续包最高承包费。二:要求我前三年每年必须达到的投资额。我都按合同要求做到了,政府强行发包。合同中没有明确我的投资如何处置。请问政府是否违约?谢谢!,按照合同提交了续保申请,政府回复100多万
2025-04-15 08:41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政府签订了承包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明确了优先承包权以及对投资的要求。如果您已经按合同要求完成了相应的投资,那么政府应该尊重您的权益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政府单方面决定将承包权转让给他人或变更其他条件,这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因此,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和往来函件,以便将来作为支持您的权利主张的依据。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尝试与政府进行协商,争取得到合理的赔偿或其他解决方案。 请注意,上述意见仅供参考,具体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