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经2011年底别人介绍认识,与2012年2月结婚,至今4年,其间经常吵架,原因是他迷恋游戏,一玩就是大半夜或通宵,为这事没少吵架,其间他也有过一夜情,但经别亲戚朋友的劝说,吵吵又好了。于2013年7月生有一女儿,我和婆婆带着到年底,现在老公要求离婚,我能得到什么?能得到多少精神培偿?
2024-07-19 16:29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因此,如果您的丈夫因为沉迷于网络游戏而欠下的债务,或者因赌博或其他非法活动所负债务,这些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另外,在涉及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做出裁决,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父母的经济条件等。在具体案件中,法官会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量,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判决。 然而,由于您没有提供更多的细节信息,例如孩子的情况、双方的具体情况等,因此无法给出具体的建议。建议您与律师详细沟通,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