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我与村委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村委会在10之内帮我办理好建房手续,之后我以2间门面房成本价给村委会抵交地皮费,逾期本协议作废。至今5年多了,村委会也没办理好手续,本以为此协议早己过期作废了。前天突然得知村委会已经把当初协议中的房子以村委会的资产提交给法院要执行厅执行给他人。请问此协议还有效吗?协议中约定的有效期是沒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有效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己经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如果被执行厅拔回我又该怎么办?谢谢您!
2025-03-13 23:3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村委会签订了协议,约定村委会应在10个月内帮助您办理土地使用证,并以2间门面房作为地皮费用的抵付。然而,5年后仍未完成土地使用证的办理,且村委会已将房屋资产提交给人民法院进行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并向他们提出异议申请,说明您认为该协议仍然有效,希望继续履行其条款。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对法院的裁定有疑问,可以考虑向有关的司法机关或机构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指导。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如诉讼等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 最后,请注意,任何法律行为都应遵循相应的程序和法律规定,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