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上班,把眼睛搞到了,现在眼睛看不到东西了,医生说,等的装入人工晶体才看到东西了,等于说我的眼睛是残废了、前面的医疗费是工厂交的。可我的眼睛残废了,我要找工厂赔偿吗,还是怎么做,如果赔偿,赔的了多少,(在医院装入人工晶体以后再找工厂好,还是现在就找工厂好,)
12天前您的情况属于工伤,您有权要求工厂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如果您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您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待遇。如果您的眼睛受伤导致视力下降,可以向工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要求工厂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在您安装人工晶体后,工厂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支付这部分费用。 最后,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这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些费用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得出,建议您与工厂协商解决,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的来说,您有权要求工厂承担责任并给予赔偿,但具体赔偿金额需要通过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希望您能够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