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老婆于2017年5月25号在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蜀镇半岛古沐网咖做保洁工作已有一年多,2018年6月7号照常去网吧上班,然而网吧老板却告知她不用上班被辞退了。我于当日下午打电话12333投诉,6月8号双流区劳动仲裁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询问详细情况后告知,由于我老婆已经51岁,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范畴,是属于劳务关系,不予受理。最后双流区劳动仲裁工作人员告知我,他与网吧老板沟通后同意付我老婆400补助。麻烦问一下律师,像我老婆这种情况就到此为止算了吗?还有其他可行办法没?谢谢
11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应视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妻子可能无法获得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和福利。 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通话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以备不时之需。 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如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尽快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非法解雇行为,要求给予相应的补偿和赔偿。 如果您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在任何纠纷解决过程中,务必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尽可能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影响后续的处理进程。 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解决问题。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