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您一个问题,5.29号,我和欠款人哥哥签订了一个协议书,内容是哥哥替弟弟偿还126万,我方自愿放弃剩余174万欠款,以后不再向欠款人讨要320万的欠款 5.30日,我方又于欠款人私下签订一份协议,除了126万,欠款人自愿再偿还50万,请问这两份协议矛盾吗,以后我能用后面的协议去起诉50万元吗?
2025-08-10 06:34尊敬的客户。 在您的情况下,您和欠款人哥哥签订的第一份协议明确表示了您放弃剩余的174万元欠款。这份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并且表明了您同意将所有的债务责任转移给哥哥。 然而,在随后与欠款人的私下协议中,您提出了一个额外的要求,即欠款人在支付了126万元之后,还应再支付50万元。这个新的要求并不符合之前签订的第一份协议,因为第一份协议已经明确表明您放弃了所有未付的款项。因此,这种新的请求可能构成违约。 如果您坚持认为第二份协议有效,并打算使用它来提起诉讼,您需要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第二份协议的有效性以及您放弃所有未付款项的事实。此外,您还需要考虑如何处理之前的174万元欠款,以避免任何潜在的法律责任或冲突。 请记住,对于复杂的法律问题,最好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