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月有四天假,每天上班八个到九个小时,这样违反员工法了吗?还有四天假是否能连休?国家法定假日和休息日的安排怎么才是对的?
13天前一、关于一天工作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关于加班费计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关于假期安排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节日。其中,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折算为“五天”工作制,即每周工作40小时,每月工作20.83天。 因此,如果一个月中有四天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将这四天视为正常工作日,并且在计算工时时也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内。同时,对于其他两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如加班加点处理紧急事务、利用周末补课等,但需确保不损害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总之,企业应该合法合规地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以维护员工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