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公公老婆婆于2016年2017年12月已经去世,两位老人都是离休干部医药费全报,月工资收入加起来13000多元,现在人不在了妹妹在家靠父母养活,去世后妹妹把存款拿出来只有43万元,你们律师觉得合理吗?
2025-03-30 02:29您的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医药费用报销和工资收入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包括医疗保险等。同时,他们的工资收入也是由国家和社会给予一定的补贴,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一种福利。 然而,在遗产分配方面,如果您的妹妹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需要考虑遗产的性质(如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以及继承人的关系等因素。一般情况下,子女对父母有优先继承权,但具体如何分割还需要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 对于您提到的存款问题,如果您认为该笔款项属于您的父母遗产的一部分,并且符合法定继承或遗赠的相关规定,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这笔遗产。但是,具体的继承金额和方式需要依据具体的证据材料来确定。 最后,我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协商,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