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出租车相撞,我全责,给他把车修了,他还问我要误工费,我该不该给他
2025-08-09 02:5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直接损失。如果对方车辆已经进行了修理,您已经支付了维修费用,并且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则不需要再承担任何误工费等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对方提出要求,您可以考虑是否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应基于实际损失和公平原则进行处理。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与对方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