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万达茂泡芙店工作过 7月5号入职的 期间没有签过合同 上班期间店长因为她的原因 让我帮她垫付了一些钱 钱是要入到店里的收银机里 说到第二天会还给我 到第二天我跟她要钱时 她推脱不想给为此跟我吵了一架 在加上其他原因我申请离职 她没说话走了 到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她让同事转告我上完班以后不要来了说我被开除了 离职时间是7月18号 工资是8月15号发 她没跟我要过工资卡 但是我在发工资前把卡号发给她了 到昨天15号也没发我工资 经查实我的微信手机号都已被她拉黑 现在她说能力有限处理不了 推脱责任 我想请问一下工资因为她的原因没有上报至今未发逾期拖欠 如果申请仲裁 我会得到那些保护?谢谢
2021-06-01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