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在自己耕地自建一猪场,2016年政府通知修国道经过我猪场,让我别再养猪,并评估补偿,要求我拆猪场。我便没再养猪,由于补偿款没给我我一直没拆,但近期又通知我国道路线改动,不经过我猪场。向乡里负责反应要求赔偿二年来未养猪的损失,乡里说他们向上级反应,一直未给我答复。
2025-09-01 05:5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有权获得合理的补偿。如果您的猪场被征用用于公共建设或交通项目,那么政府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合理补偿。如果您认为补偿金额不足或者不满意,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建议您保留与当地政府沟通的所有记录和文件,以便在必要时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