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爸今年52岁,在一家化工厂工作了将近11年的苦力活,去年工厂的效益不好,工厂2016年12月22日下发通知要求他签字,通知内容:因年满50岁不适应车间工作,故要求12月31日起离开此岗位。我爸没签,现在继续留在工厂,但工厂又以考试不合格为由,要求他1月3号起一个人在开会室待岗学习,学习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的一半(即350元),且不买社保。私下与工厂协商变相裁员赔偿无果。故想问什么时候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且需要哪些材料?劳动合同是三年一签,而我爸进厂11年,就是签了2次,所以现在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是班长现金发给他们的,也没有工资条,近两年有指纹打卡,有22号那天工厂下发的离岗通知书
2017-01-10 20:39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