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朋友合伙做生意,我的合伙人开车送货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现在除去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以外,想要获取死亡家属的谅解(谅解书),死亡家属索要一定数额的额外赔偿金。请问此项额外的赔偿金是我的合伙人单独承担还是我和合伙人共同承担(超速行驶负全责)。
2025-03-24 21:07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死亡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超速行驶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则可能被视为主要责任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合伙人作为主要责任人,应该对死亡事故负责,并且可能需要承担全部或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至于你是否需要为超出交强险和商业险之外的部分承担责任,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你与合伙人的协议约定。一般来说,如果你是合伙企业的成员之一,那么你应该按照合伙协议中的规定来分担风险和收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导致事故的发生,或者认为自己不应该为此承担责任,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辩,要求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此外,对于死亡家属提出的额外赔偿请求,建议你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解决问题,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