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妻离婚后在对孩子的问题上,我不准她把孩子带出去过夜这个问题。在离婚协议上,我前妻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监护权!现在她要法院不要我管她把孩子带出去过夜,但是我很担心,因为她在这边并没有固定居所。她能胜诉吗?
2024-08-29 02:54关于您和前妻之间的纠纷,涉及的主要是对子女抚养权及探视权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有平等的探视权利,并且探视权是基于双方共同利益考虑而设定的。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就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进而引发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此类问题。建议您与前妻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探视权并非强制性的义务,而是基于双方关系及子女权益平衡考量的结果。因此,即使前妻提出要求,也不一定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同时,考虑到她在当地可能没有固定住所,这可能会成为影响判决的关键因素之一。 总之,面对类似情况时,请务必保持冷静,理性思考并采取合适的行动。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解答,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