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帮朋友咨询一下,就是朋友本来想离婚,找了个律师,律师预先要求我朋友先付了一部份律师费用3700元,律师说一个月后会打电话给我朋友,到时去法庭,但我朋友在没有一个月后就准备撤诉了,后然向那个律师要回那所交的3700元,朋友说能退百分之五十也行,但那律师不退回,(有开收据凭证)请问,那律师不退款,是否符合法律。
2024-08-26 19:5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争议。首先,关于律师收取费用的问题,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存在一定的灵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收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并且不得违反规定收取任何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因此,如果您的朋友支付了律师费,那么这个费用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而不是单方面要求对方退还。 其次,如果您朋友已经决定撤诉,那么律师可能认为没有必要继续提供服务,所以律师可能会拒绝退还剩余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律师沟通,看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例如调整律师的服务范围或价格,或者寻找其他法律专业人士提供帮助。 最后,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律师的收费通知、电话录音等,以备将来可能需要证明律师行为合法性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