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女方提的,我们都是二婚,我们结婚三年多,没有孩子,我们在婚前女方有一万多元外在是我给还的钱,还有在结婚的时候给她父母三千块钱能要回吗?她现在还向我要一万块钱我能给吗
2025-01-05 19:4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您提出的案件,我将给出以下建议。 婚姻法规定,一方提出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对方确实存在不当行为导致婚姻破裂,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其返还相关财物。 关于返还外在和母亲的三千元钱,这需要具体分析。这些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赠与款,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等,都需要进一步了解才能做出判断。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该款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拒绝返还;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则需要谨慎处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在涉及金钱问题时,建议双方保持冷静,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以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由专业人士提供指导和支持。 最后,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尊重他人权利。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