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09年租住一间两室一厅的房子,现如今已经租住9年,由于租住年头太久,就忽略了房屋租赁合同,也就是说,现在没有租赁合同,前几天房东突然带中介来拍照说要卖房子,从拍照到卖掉房子仅仅用了12天,像房东这样做,在我没有签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他的房子就这样卖掉可以吗?还有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昨天卖掉的,今天晚上9点多,新房东就来砸我家的门,让我们明天就滚出去,态度很不好,还说明天不走,直接换锁,前房东从打算卖房到突然卖掉仅仅12天,现在新房东让我们明天搬走,我想问,这要求合法吗?家里东西一大堆,难道都让我从窗户扔楼下去吗?是不是有点太欺负人了,我现在要怎么做?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平等的原则订立的协议。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首先与房东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房东沟通。您可以尝试与房东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调解。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寻求帮助,由他们介入调解,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诉讼。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例如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至于关于租金的问题,如果您没有签订租赁合同,那么通常情况下,房东有权按照市场价来确定租金,而不会因为时间过长而给予额外的补偿。但是,具体如何处理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以及法院的判决来决定。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