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安部门看守所打工临时的,89年去的,干倒2017年,现在不用我了,只给我交了15年的社保,合理吗?
2025-02-13 00:52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您在公安机关监管所工作的期间属于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劳动者因各种原因未能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参加社会保险而获得的待遇。如果您的社保费用仅支付了15年的费用,并且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通常为20年),那么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根据法律规定,您应该享受至少20年的社会保险待遇。因此,如果您想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建议您向当地社会保障机构提出申请并补缴剩余年限的社保费用。同时,也应关注自己的退休年龄,确保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