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四年半,现在公司把我主管罢免,工作岗位更换,还有打卡记录删改说我欠公司27天上班时间、但是我工作没有大问题,一直勤勤恳恳的!我想问问这样可以打官司吗,
2025-02-12 23:45您好,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您是否符合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一般来说,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作年限满一年; 工作不满一年但与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因辞退、除名、开除等用人单位行为导致的争议。 对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可以先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打卡记录、工资条、考勤表、工作证明文件等,以备将来可能需要提供给仲裁机构作为支持自己的证据。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确实不存在旷工的情况,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比如与公司进行协商或寻求第三方调解。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重要的是要确保您的行为是合法合规的,并且能够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