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公司在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我,现在要求与我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我在公司工作了将近一年半,该索取多少个月得赔偿?
2026-01-03 00:3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提出辞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劳动者书面申请后立即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因个人原因决定离职,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同时告知您不再需要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诉讼。 如果您是因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无法胜任工作等原因被辞退,那么您的离职请求可能会被拒绝,此时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诉,要求确认您的权利和获得相应的赔偿。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请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