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试用期时离职,没有任何合同。在今年的七月十日入职,八月九日离职。单位说八月十日开工资,开工资的日期正确吗?如果八月十日没有开工资?改如何解决?
2025-10-16 07: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在您的情况下,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在七天内(包括当天)提出离职。 因此,如果单位在七个工作日后才支付工资,这可能是不合法的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且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寻求法律援助。请记得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在必要时使用。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