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可以按照实际工资计算吗? 我在2016年12月开始休产假,2017年6月21日产假结束后,向公司申请延长产假未被批准,但公司同意我休无薪事假,因此我又休了六个月的无薪事假。目前已恢复工作,但公司t要安排我长期出差(至少2个月以上),我因孩子小,且老公也不在本市,无法照顾孩子,不能接受公司的安排,因此打算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我的问题是由于2017年休了半年的无薪假,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已比我的实际工资低了几乎一半,如果按照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赔偿,会很吃亏。所以有没有其他的计算方法,或者协商的可能?本人已在该公司工作11年多。
2025-04-17 16: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规定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如果您想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尝试以下方式。 协商解除合同。您可以通过与公司的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期望,希望公司能够考虑您的实际情况,并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或工作安排。 申请调解。您也可以寻求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由他们介入处理争议,解决您的权益问题。 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法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书面协议、录音录像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避免泄露给竞争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