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6月1号跟中介人员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提供给我房主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及房屋的证明材料,签订时间是两年时间,到2019年6月10日到期, 但是房东突然联系我说他和中介签的合同是对委托公司的,没有委托个人,签合同的人只是公司的员工,这个公司去年破产倒闭了,所以他们之间签的代理合同失效了吗?明天就要过来收房,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我的合同还有权益保证吗?
17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可能存在问题。首先,您提到的“委托书”和“房屋证明材料”似乎是为了支持您的主张,但并没有明确说明这些文件的真实性或合法性。 其次,关于您的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合同中存在无效条款(如显失公平的条款),则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合同尚未到期且双方均未违反合同约定,因此合同应继续有效。 至于房东提出的“代理合同失效”的说法,这可能是基于其认为合同已经过期或者无法执行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留所有与合同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租金支付记录等。 联系当地的房产管理局或房屋租赁监管机构,了解有关租赁合同的有效性规定。 尽快与房东沟通,要求房东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和解除条件,并寻求解决方案。 最后,建议您在与房东协商解决过程中保持冷静,避免采取可能导致进一步纠纷的行为。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