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是1.现在要离婚,像您咨询一下,我是男方,我结婚前买了一套楼房,贷款买的,婚后是用我的工资和我的住房公积金还得,现已还清。2.我婚前买了套平房,婚后拆迁,有套回迁楼房。这两套楼房要是离婚是怎么分割,希望您能为我解答一下,谢谢!
5天前你好!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活,方便生活,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对于你提到的两处房产,如果你们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理。 如果这套楼房是你婚前购买,并且是在婚后偿还了房贷,那么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归你所有。 如果这套楼房是你婚前购买并已经拆迁得到了一套回迁房,那么这部分房屋属于你个人财产,也归你所有。 至于另一处平房,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通常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它是通过拆迁获得的补偿款的一部分。因此,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也会被考虑纳入到共同财产的范围内。 最终的分割结果需要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协议达成的结果来确定,建议尽快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以争取最大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