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找工作时说试用期七天可我到今天上班11天了下班时说不要我了还说就发4天的工资说我没上够一个月_不是我不上而是她们迟掉我的_当时还说第一个月是1800难道我就4天工资吗
2025-09-02 09:43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通常不被要求提供服务满一定期限。因此,您在试用期内已经工作了11天,而公司表示要以7天为标准来计算工资和时间。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关于公司的说法,如果他们认为您没有达到一个月的试用期,那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即至少需要提供30天的服务(包括试用期)才能获得完整的工资报酬。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详细说明您的情况,并尝试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解决,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寻求帮助。 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