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的是市区现在我们住的楼房2006年结婚到现在一直居住,房产证一直是俺公公的名字,11月我们通过买卖的形式把房产证改成俺对象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怎么分配?作为合法妻子的我有吗?谢谢!
2025-03-07 13:00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共同所有。因此,在您们之间的房屋买卖中,如果双方对产权归属没有约定或者协议,则该房屋应视为您的共同财产。 至于房产证上名字的变更,通常情况下需要办理更名手续。由于您和丈夫已签订买卖合同,并且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因此应该由您来持有新的房产证。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为您的配偶,也不意味着您就自动成为该房屋的所有者或拥有者的权利人。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您与丈夫进行详细沟通,明确双方对房产的具体处理方式,以便于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