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人去年十二月底到今年一月十一日在湖北梵音学校学瑜伽因为训练强度大,经常做头到立造成颈椎脱髓鞘病变和颈椎管狭窄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治疗花了十几万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治疗了近十天就转回阳泉阳煤总院又治疗了近一个月实在和亲戚朋友借不下钱了只能回家静养,在住院期间学校没有打个电话问问病人的情况或者其它方式联系过病人,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们该怎么办,学校因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024-09-12 02:14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您有权向学校提出赔偿请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应当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并保障学生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果您认为学校的教学活动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您受伤,您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如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与学校沟通,了解其对您的治疗计划及后续安排。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