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环卫部门上班,职责路段长,我科长领过工人工资给我,我让后给我管辖的工人发工资。钱给工人了,但是我没留字据,时隔一年问我要工资,还向镇上法院告我说有三个月工资没给她,法院问我要给过她的证据!我当时没留,向这种情况我拿不出证明的话,还真要再给她工资吗?
2024-09-06 07:22在您未留下任何书面记录的情况下,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首先,您需要确定是否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且是否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比如按时支付工资等。 其次,即使存在劳动关系,也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表、工资单、工作合同等,以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情况。 再次,如果被告知有三个月的工资没有支付,您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例如与雇主进行谈判或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足够的理由提出请求并获得赔偿,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请注意,在起诉之前应确保所有必要的步骤都已完成,并且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建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尽量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影响公正裁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