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上个月我因为个人的原因,我在之前上班的公司辞职了,因为是在试用期并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我有提前给领导告知我辞职的原因,但是这个月贵公司说我算自动离职,并没有一分钱工资
2025-09-19 19:02尊敬的客户, 很抱歉听到您的遭遇。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您已经提前通知了公司,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工资。 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劳动民法典》中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公司也应该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请保留好与公司的所有沟通记录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申诉或维权。 再次感谢您选择我们作为您的法律顾问,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