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干的活,工钱到现在都没给,找各种理由扣我工资
回答数:378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您认为您的工资被拖欠,建议您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仲裁。同时,您可以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合同、工资单等,以便日后维权时提供支持。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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