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太原南中环一个餐饮公司上班 7月30号我打了离职报告 合同上写的是一个月到期离职 可今天到期领导以没有接手的人为由强制性的让我继续上班 还说可以自离工资一分没有 然后一气之下我就走了 可我知道劳动合同上这样是违法的 我打劳动局电话打不通该怎么办
17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选择我们的服务。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 提供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离职证明、工作交接记录等。 尽快与公司的法律顾问或人事部门沟通,了解公司的具体规定和可能的法律责任。 如果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未结清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赔偿金。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保护自己的权益都是最重要的。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