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同事骂了我一句我打了他一拳,把嘴皮打破了,又砸了他头一杯子。去医院看了120元,我被派出所带走,我没有陪着去,是主管陪着去的,他们是朋友,他去派出所把头包着说防了好了针,晚上他带个帽子从我身边过我没看到他头上防过针。晚上我看了一下他头上没有伤口,他报警了,我去派出所做了笔录,派出所说付点医药费,给他买点补品什么的,回来了他就开口要5000后面领导说了给1500元,去医院看的120元,也是我出,总额是1620元,这样合理吗。
2025-04-17 17:07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刑事犯罪和民事赔偿的问题。首先,关于打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则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未达到犯罪标准,则可能只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具体定性还需由公安机关进行认定。 其次,关于医疗费用和赔偿问题,这通常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因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合理的治疗费用,并且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或不愿意协商,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损失。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帽子事件,由于帽子本身并不具有任何伤人的功能,因此无法被视为头部受伤的证据。此外,即使您认为自己没有看到对方头上是否有防护针,也应该尽可能地提供证言以证明自己的无过错。如果对方声称有防护针,您应该保留好所有与之相关的证据,包括照片、视频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反驳的依据。 综上所述,建议您积极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收集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