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阿姨在新疆去打工 因为没有暂住证罚了五百块钱 罚的这五百块钱合法吗?
回答数:526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无暂住证或者居住证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每非法居留一日处五十元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因此,您的阿姨被罚五百元是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 然而,如果她认为处罚过重或不合理,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并要求重新处理。同时,您也可以帮助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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