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八四年所买的公房,现已翻新重建,政府现在拆迁,不赔我屋居了,请问律师是否合法
2025-08-10 06:57尊敬的用户, 您的情况属于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您父亲的公房被拆迁的过程中,如果拆迁方未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补偿,则可能存在违法行为,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具体而言,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拆迁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