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收到法院的传票,说我13年借亲戚的身份证代10万元的款,到今天已涨到了,15万,说所以手续都是我一个人签字!我于08借过亲戚的身份证代过款,但2012年全部还完!先在这15万怎么会有我的签字?有几个问题不明白,1银行办手续的人说他迫于压力已替我们还款,2他说这10万元是在一个存折上给我亲戚了!说是我们去领的!然后法院说一但笔迹对上了,就判我们输!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确实没代过这笔款呀!
2025-02-11 21:2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13年前因朋友借款而使用了亲戚的身份证,并代为偿还了10万元。然而,最近发现这笔债务已经增长至15万元。在此情况下,您是否可以向法院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您并未代为偿还这笔款项? 首先,您可以收集与借款相关的所有书面记录和证人证言,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凭证、收据等文件。此外,如果可能的话,请寻找曾经参与借款过程中的其他见证人或证人来确认借款的事实。 其次,如果您认为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是不正当的,比如他们声称自己被施加了压力才替您还款,您可以考虑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赔偿因此给您带来的损失。 最后,在面对法院的判决时,您应该尽可能地搜集支持您的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有效的策略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记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