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5年和男朋友分手,恋爱期间我向他借了八万块钱,分手时给他写了张欠条,2017年9月还清欠款。到2017年9月我未还清欠款,他将我告上法院,法院判决我还清欠款,我们通过协商他同意不要钱了,于2018年9月给我写了一张收条,说已经还完八万元欠款您好2015年和男朋友分手,恋爱期间我向他借了八万块钱,分手时给他写了张欠条,2017年9月还清欠款。到2017年9月我未还清欠款,他将我告上法院,法院判决我还清欠款,我们通过协商他同意不要钱了,于2018年9月给我写了一张收条,说已经还完八万元欠款,两人互不相欠。两人互不相欠。现在他又反悔了,想要欠款。请问他写的收条好使吗?我还用还他钱吗?
2025-11-27 02:2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男友在2018年9月给您写了一份收条,表示他已经还清了欠款,并且双方互不相欠,那么这份收条可能意味着债务已经结清。但是,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者律师,以便对具体情况做出更准确的判断和处理。此外,在任何情况下,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