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有一间门面房现正处于出租状态,租赁方王某,现已把店转让给别人我俩合同终止,帐已清算他两人已欠过转让合同现金15万已付,但是转店方又想反悔不想转了,她找了个理由说王某三正不齐把王某告上了法庭,三个月后宣判,王某给予对方2到3万的补偿她继续接店,但是转店方还是不想要这个店,可是这三个月房租费电费无人给付,找王某他说我俩帐已清算不与我有关系,打电话给那个转店的她又不接电话,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住址,我与她也没有签租房合同请问我怎样维权,我有权利把她赶走吗谢谢
2025-11-27 02:02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您可以尝试以下步骤。 收集双方之间的所有往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等。 尽量获取转店方的联系方式,并向其发送书面通知,要求其支付剩余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如果转店方仍然拒绝支付,您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处理,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行为。同时,确保所有的行动都有明确的理由和支持的证据。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