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下签订婚后协议确定婚后各自所赚的钱归自己所有,属于个人财产,但有些条项除外,如生活中所需要备至的东西,电器、这些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这样拟定吗 还有可以规定如果双方离婚,男方必须支付给女方65%的资产吗?(包括固定房产、存款、这些的),双方如果签字同意,再拿去司法部门公证,那这份离婚时可以生效,有法律效力吗?
2025-10-22 05:25尊敬的用户,我是一名专业的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婚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 首先,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建议在婚前或婚后的任何时候都与配偶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这将有助于明确各自的财产归属,并减少未来的纠纷。如果您希望对某些特定物品进行约定,则需要详细说明该物品的价值以及它对家庭生活的重要性。 对于第二个问题,您提到的“男方必须支付给女方65%的资产”是不现实的。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平均分配。这意味着在离婚时,双方应该平等地分享所有的财产。因此,即使一方认为另一方应分得更多部分,也不能强迫对方接受这样的要求。 另外,即使在签署离婚协议时,也应当由双方共同见证,并且确保协议中没有任何不公正的条款。最好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帮助审查协议以确保其公平性和合法性。 最后,无论何时,都应该尊重彼此的感受和需求,避免做出可能加剧矛盾的行为。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