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号至8月5号在一家电信社区店上班(试用期间,来时也未签订试用合同)。8月6号向人事提出离职,人事说要扣除500元的培训费用(试用期间未得到任何资格证书或者培训的相关票据),工资分次发(8月15号发7月上班的工资,9月15号发8上班的工资)。请问我如何解决?先谢谢了☺☺
2025-10-12 23:0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确认是否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适用于您的情况; 分析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条款,了解是否有关于培训费的规定; 评估公司是否合理地要求您支付培训费,并且是否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支持; 如果存在争议,您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仲裁程序来解决纠纷; 最后,请确保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