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质询一下,我今天和我老婆还有我弟弟,在大街上,有个男人40多岁摸了我老婆一下,我老婆质问他你为什么摸我,他说摸你咋滴结果我上去理论,他先动手打我弟弟接着我和我弟弟还手打了他,之后我打了110,民警同志给我调解,之后对方母亲来了说他是精神病人,我这样该怎么办,都有伤他的比我重一些,倒是都是拳脚打得没有用东西
2024-07-22 01:06您的描述涉及到了严重的身体攻击行为,这种情况下您应该立即报警并寻求法律帮助。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处理这类事件时,您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 报警。首先拨打当地的110报警电话,向警方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信息以及所遭受的伤害程度等详细情况。 保护现场。尽量避免在现场留下任何可能影响调查的信息或证据,例如手机、钱包等物品。 拍照取证。使用手机或其他设备拍摄与案件有关的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 提供证人证言。如果有目击者或知情人士,请尽可能地询问他们关于案发经过的情况,并记录下来。 联系法律顾问。如果需要,可以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自己的权益及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请记住,安全第一。如果您感到不安全,建议尽快离开现场并向警方求助。同时,也要确保自己的身体不受进一步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