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忘记交了,一年多了,现在物业发函,有违约金。房子没住所以一直没注意。这个违约金可以不交吗。物业也没提前电话通知到业主。
回答数:692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服务期限内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如果物业公司在服务期间未按规定及时催缴物业费,导致业主逾期缴纳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滞纳金等。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即使您没有居住该房屋,也有可能需要支付物业公司的违约金。建议您与物业公司沟通并了解具体的情况和要求,以便妥善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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