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过户我名下,现他伙同他兄弟讲房子不是他一人的要求返回房产,合法吗
6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离婚后房屋过户的问题,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离婚时,如果一方主张将共同财产转移至自己的名下,另一方有义务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与前配偶已经就该房产达成一致,并且已办理了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那么前配偶无权要求返还该房产。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即使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只要产权变更手续已经完成,该房产的所有权就应当归属于变更后的产权人,即您的名字。 但是,如果房产未经过产权变更手续,或者产权变更过程中存在瑕疵(如产权证被冒用等),则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和前配偶协商解决,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同时,也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