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惠州市惠阳区经营一家废玻璃回收店,但执法部门说是固体废物不允许堆放,明明是再生资源怎么说成固体废物呢
16天前尊敬的用户,您好!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必须强调的是,固废法中明确指出,“固废”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而“再生资源”则指通过物理化学等方法将已废弃或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质进行再利用或转换为新产品的过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所在的地区可能对再生资源的定义有所不同,导致执法部门可能会认为您的业务活动涉及固体废物处理。然而,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不仅有助于环境保护,还能够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如果您确实需要从事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活动,请务必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及时向当地的环保部门报告您的经营活动。同时,您可以考虑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是否有可能调整现有的法律规定以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