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房子出租给了别人,房租约定付三押一,但在该交第4-6个月房租时对方不肯交租,也不肯搬出我的房子,房间里面有几台电脑电视这些比较值钱的东西。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对方15个工作日未付租金视为自动退租。我现在只希望房子可以继续出租,房屋的东西可以处理掉,该怎么做?
2025-04-22 10:09您好!首先,您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如无法达成一致,则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对方沟通。尝试通过电话或面对面的方式,了解其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的原因,并试图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剩余的租金和赔偿损失。 暂停租赁。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暂时停止与对方的租赁关系,以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害。 请注意,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仔细阅读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可能避免采取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