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私企打工者。给单位买饭回来的路上出交通事故,开的自己的车,出事后车送入大修厂花了一万六,单位报了六千多点,胸骨骨折肺挫伤住院半月,单位出了五千八还要要回去,我想咨询专家单位应给我赔偿吗?而且我的车修好后也少卖不少钱!
2026-01-03 03:3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车辆维修费用和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伤赔偿的规定。 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您的车被判定为全责或者主要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进行赔付,具体金额以实际赔付为准。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在本次事故中有轻微的责任,且该责任对您造成了经济损失(如修理费),则您可以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第1249条的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意味着,如果事故中的其他受害者同意与您共同分担赔偿,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赔偿金。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单位报了6千多”,这可能是针对您受伤后的治疗费用或其他相关支出进行了报销。如果您对此有疑问,建议直接询问单位或相关部门,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总之,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和范围,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务。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