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们小区附近新建了一所小学 之前区政府在报纸上回复市民疑问中答我们小区拟汇入**小学,但是教育局公布招生信息我们小区却是暂时安置,就是现在可以在这个小学读书 但是随时也可能把我们踢出去,两次跟教育局沟通无果,请问“拟划入”这种用词在政府公告中代表什么意思 算不算一种承诺 如果是承诺 我们是不是可以状告当时给我们这个承诺的区政府
2025-06-19 05:44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对学校进行规划和安排时使用了“拟划入”的表述,并且没有明确表示这是已经确定的计划或者承诺,那么这通常不会被视为一种有效的承诺。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说,您目前的情况可能并不符合起诉的要求。 不过,如果您认为政府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协商解决,寻求调解等。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合法途径提起诉讼,要求政府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最后,建议您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文件,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权利和义务的具体情况。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